生命有意義嗎?
說來我們實在有緣,那夜我睡得不好,半夜醒來,便看見您剛傳來的信息。於是,聊著聊著,說
再見時,天已漸亮。
您問,若人只是外在環境的產物,一切知識、世界觀、價值觀均是被灌輸的,那麼人是否沒有自
由意志?
而既然人終將要死去,生命是否毫無意義?為什麼不這一秒就死去?反正世界那麼荒謬,人生這
麼痛苦。
收到這樣的問題,令我十分驚訝。坦白說,我認為這些問題才是人生唯一重要的問題。我驚訝,
是因為沒想過有人會如此信任我,願意跟我談這些問題。
您的想法,和我二十歲以前的想法類同。那時的我,已淺嘗世態炎涼,人情冷暖,加上略讀了些
科學和哲學,常常會覺得世界荒謬且殘酷,生命痛苦而蒼涼。那時的我,沉溺魯迅、張愛玲、太
宰治,「生而為人,我很抱歉」,簡直是為我而寫的。
後來,我被一些我認為是奇蹟的人和事感動過,使我的看法有所扭轉。例如,認識的某君的命運
糟糕得一早該要死去,卻仍然嘻皮笑臉地活著;例如,仰慕的前輩在人人都覺得沒可能的時刻選
擇堅持,最終贏得全香港人為其喝彩的勝利;例如,在海拔三千米的高山上看日出,那一刻強烈
感受到宇宙之浩瀚,自己之渺小,及由此而生的孤寂。
因為這些經歷,我相信靈魂的存在。而假如要為生命及其苦難賦予一個意義,我會說,它是提煉
純粹的靈魂的一個過程。
無庸置疑,人類是半神半動物的存在。人類需要呼吸、需要進食、需要性,這是人類展現其動物性的時刻。然而,人類不僅是動物。每當人類為了理念或價值的追求,不惜犧牲對食物或性等動物性的追求,甚至不惜犧牲生命,這時人類便從其動物性超脫,往神靠近。簡言之,當一個人為了理念或價值犧牲生命,那刻便是他最靠近神的瞬間。
地上一切有形的事物,都會有消逝的一天,然而靈魂卻能永垂不朽。假如生命有著一個意義,便
只能是靈魂吧。
文:阿丹.托爾斯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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